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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博体育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启动兰炭及兰炭尾气 和电石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活性炭添加时间:2024-05-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投资金额:一期装置项目总投资为157,847万元,二期装置项目总投资为195,516万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

      2、本次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虽然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多样的资金筹措渠道,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3、本投资项目目前已经乌海市发改委备案,后续能耗指标、环评、安评等相关资质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行政许可,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及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工期较长、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因此,虽然公司前期已经对项目相关事宜进行了相关论证,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未能按期达产的可能性。

      5、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其他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6金博体育、投资项目投入生产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可能存在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兰炭的生产采用的是我国鼓励发展的洁净煤技术活性炭,再利用副产兰炭尾气以及建设单位现有装置副产的电石炉尾气为原料生产甲醇、氢气、液氨等产品,是实现煤炭的清洁高效利用的有效途径,实现煤炭的绿色化、低碳化、智能化。既最大化程度提高了项目资源综合利用率,实现了循环经济,又保护了生态环境,使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达到高度统一。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内蒙古三维千屹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屹能源”)拟投资157,847万元建设本项目之一期,建设内容包括100万吨/年兰炭、6亿方/年氢气、25万吨甲醇。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启动年产兰炭及兰炭尾气和电石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巴音陶亥镇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炼焦;石油制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炭及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煤制活性炭及其他煤炭加工;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固体废物治理。

      千屹能源拟分期投资建设兰炭及兰炭尾气和电石尾气综合利用项目,总规划建设规模及内容为200万吨/年兰炭装置,同时配套建设兰炭尾气制氢、兰炭尾气/电石炉尾气制甲醇、兰炭尾气制液氨装置。全部建成后,将形成200万吨/年兰炭、20万吨/年焦油、50万吨/年甲醇、12亿方/年氢气,同时配套20万吨/年合成氨装置用于氢能的储存及产量调节。

      (六)项目投资规模:一期装置项目总投资为157,847万元,二期装置项目总投资为195,516万元。(最终以项目建设实际投资开支为准)。

      本项目一期装置项目总投资为157,847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46.1%,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2年(含建设期三年)。

      本项目二期装置项目总投资为195,516万元。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项目总投资收益率为39.83%金博体育,静态投资回收期(税后)为5.47年(含建设期三年)。

      通过本项目的实施,可以更好地满足市场对产品的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产业规模,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本项目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营收和盈利能力,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将产生积极影响。

      2、本次项目的投资金额较大,虽然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多样的资金筹措渠道,但仍可能存在资金筹措不到位的风险,进而影响项目建设进度。

      3、本投资项目目前已经乌海市发改委备案,后续能耗指标、环评、安评等相关资质尚需取得相关政府部门审批或行政许可,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及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本次项目投资建设工期较长、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因此,虽然公司前期已经对项目相关事宜进行了相关论证,但仍不能完全排除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施工管理不善或其他不可预见因素导致项目建设未能如期完成或未能按期达产的可能性。

      5.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其他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项目的实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6.投资项目投入生产后,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最终实际实施、生产情况具有不确定性,项目可能存在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被担保人名称: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2024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新增担保额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余额为351,747.73万元。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尚需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业务合作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不超过4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保证、保函、票据贴现、信用证、抵、银行票据池、资金池、保理、应收账款池融资、出口代付、出口押汇、融资租赁、网络供应链等)。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合作方认可的保证、抵押、质押等。

      为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向业务合作方申请授信或其他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就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融资提供合计不超过4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权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此外,在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向相关方视情况提供的反担保,在此额度范围内,不再需要单独进行审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宜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事项在获得股东大会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前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各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处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确定具体担保金额、签署相关担保文件、决定担保的调剂使用等事宜,授权期限同担保额度有效期。具体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注1:公司在预计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情况内部调剂使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新设立、收购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亦在上述额度内进行调剂。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注2:担保范围包括公司对合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以及合并表范围内子公司之间发生的担保。

      注3:上述额度为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新增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金额以签署担保协议发生的金额为准。2023年度担保项下仍处于担保期间的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不计入前述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原担保到期后进行续担保的视为新增担保。

      上述担保包含以下情况:(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担保;(三)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四)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五)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六)法律法规、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以上拟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系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相关担保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预计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所制定,可以满足公司现阶段及未来业务需求,有利于充分及灵活配置资源,满足公司的资金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同意本次担保,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51,747.7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00.99%,均为公司对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为合营企业四川三维提供的对外担保余额为59,244.7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1%。公司无逾期担保。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活性炭、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叶继跃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关联董事叶继跃先生、吴光正先生、陈晓宇先生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章制度,公司董事会制订了《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线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2)。

      公司审计机构出具了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内容。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担保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19、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启动年产55万吨食品级多功能聚酯切片项目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启动年产55万吨食品级多功能聚酯切片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20、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启动兰炭及兰炭尾气和电石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启动兰炭及兰炭尾气和电石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21、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9)。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4年4月18日以电话、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4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金博体育,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邦领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认为,《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实反映了监事会本年度的工作情况。

      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是对公司2023年度整体经营状况的总结,经营符合公司的真实情况。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当前发展阶段、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计划及未来资金需求,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启动年产55万吨食品级多功能聚酯切片项目的议案》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孙公司拟启动兰炭及兰炭尾气和电石尾气综合利用项目的议案》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发展的资金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授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共同借款、信用、抵押和保证等方式。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贷款等具体事宜,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影响: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拓宽三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购渠道,节约运输成本,保障公司所需的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叶继跃先生、吴光正先生、陈晓宇先生对相关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另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有效期限为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在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全体独立董事已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审议通过,认为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拓宽公司采购渠道,节约运输成本,保障公司所需的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并一致同意将上述议题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

      公司2024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按照相关规定,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注1:2022年12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自董事会决议之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新增与关联方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三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000万元。详见2022年12月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023年度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计划金额为15,000万元(含税),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计划金额为7,000万元。详见2023年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2023年度向关联人采购商品计划为7,000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设备计划为3,000万元,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计划为15,000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计划为7,000万元。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实际发生的向关联人采购商品为3,433.1万元,向关联人提供劳务、设备为1,667.05万元,购买原材料为7,070.29万元,向关联人销售商品为4,285.50万元,未超过关联交易预计金额32,000万元(上述均为含税价)。

      经营范围:合成橡胶(仅限申报许可证用)、橡胶制品(不含橡胶桶)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叶继跃先生、张桂玉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9,473,01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59%,三门万和实业有限公司系叶继跃先生、张桂玉女士合计持股100%的公司,三门万和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30%的股权,并能对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实施重大影响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该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疏散平台、混凝土轨枕、道岔、接触网支柱、橡胶垫板、套管、尼龙挡板座、挡板、螺纹道钉、弹条、城市地铁金博体育、高速铁路、轨道交通设施、铸造件、防腐轨道扣件铁路线上料产品、装配式建筑、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商品混凝土、建筑及市政配套产品、钢筋混凝土轨道板、地铁管片的研发、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四川三维轨道交通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吴善国持有公司18.34%股份,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关联自然人之认定,其担任四川三维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关联法人之认定,四川三维应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遵循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公司与关联方在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经批准后遵照上述相关原则签订的具体合同执行。

      公司与关联方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采购价格以上月24日至本月23日为一结算周期,结算周期月度平均价格为结算周期内中石化华东齐鲁对应牌号牌价自然日的收盘平均价格为基础,(如遇中石化华东齐鲁价格失效的情况下,参照中石化华北价格),SBR1502下浮100元/吨,SBR1500E价格参考SBR1502的报价,SBR1712E下浮100元/吨。如遇挂牌保值以翻牌结算价为基准,如遇手工加价以不加价为基准。

      向浙江维泰橡胶有限公司出售低压蒸汽采取以下定价方式(0.3Mpa及低压蒸汽):1、汽量结算数据根据用汽信息采集装置自动抄录,累计计算。2、汽价(采用煤电联动机制,以到厂煤价700元/吨为基础,煤价上涨10元/吨则汽价涨2元/吨,煤价下降10元/吨则汽价下降2元/吨)a、月用汽量低于1000吨用户,汽价定为215元/吨;b、月用汽量1000-5000吨用户,汽价定为212元/吨;c、月用汽量5000-10000吨用户,汽价定为210元/吨;d、月用汽量10000-20000吨用户,汽价定为208元/吨;(基本档)e、月用汽量20000-30000吨用户,汽价定为206元/吨;f、月用汽量30000吨以上用户,汽价定为204元/吨。

      日常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定价标准,有利于双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惠双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拓宽公司的采购渠道,节约运输成本,保障公司所需的原材料持续稳定供应,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金博体育金博体育金博体育金博体育